Tuesday, May 24, 2005

向弟弟“出柜”的家书 (July 8, 2004)

弟弟,弟妹

你们好。

我对婚姻的消极态度,你们感到疑惑,这我非常理解。经过很长时间的考虑,我决定告诉你们我隐瞒了二十年的秘密:我不喜欢女人,换句话说,我是同性恋。

你们读到这里的心情,我可以想象。但是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,足够写一本书,或者谈上几天几夜。笔墨所限,这里我只想作几点解释:

1) 你们对同性恋的看法大部分来自国内封闭保守的媒体。不管有些人持多么厌恶鄙视的态度,但他们不得不承认,自己对真实的同性恋者没有任何基本概念。所以,那些负面的看法,与六七十年代中国人对西方的负面看法一样,都是基于别人的灌输和自己的臆想。

2) 我不是因为出了国才“变”成同性恋的。正好相反,我是因为自己是同性恋才迫不得已出国,以逃避父母和社会的压力。

3) 不管什么种族,文化背景,或者受教育程度,同性恋大约总人口的5%左右。同性恋的成因众说纷纭,但科学界普遍认为先天因素占主导地位。我在十五岁左右就已经清楚地知道我喜欢男孩。

4) 同性恋者并不是多数人想象的那样是“误入歧途”或者“道德败坏”。这条路不是我们主观选择的。跟左撇子一样,这是天生的,是造物主的恶作剧。左撇子可以忍受被强制改造。但同性恋与异性结婚注定了没有幸福,只有双方的痛苦和家庭的悲剧。

5) 同性恋不是病。1993年,世界卫生组织把同性恋从公认的精神病名单中去掉。2001年,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第三版也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名单中剔除。而且,同性恋无法改变也无须改变,这已经是国际科学界和医学界的共识。

6) 同性恋不等于艾滋病。只要坚持安全的性行为,同性恋并不比异性恋更容易感染艾滋病毒。

7) 我是同性恋并不等于我不会幸福。加拿大的三个省已经允许同性配偶注册结婚,由此可见同性恋的权利在加拿大的受保护程度。我和我的朋友已经同居两年多,而且一起买了车买了房。爸爸上次来美国见过他,我们同是TH88级的,但到了多伦多才相互认识。

你们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信息,可以访问下面的几个网站:
http://www.gaychinese.net
http://www.csssm.org

我告诉你们这个最大的秘密,是因为我信任你们,同时也相信你们能够摒弃一般人的偏见,以开放的态度对待自己不熟悉的事物。但是如果你们一时不能接受这个事实,我也可以理解,毕竟,我自己也是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痛苦挣扎才认同自己的。

同时可以想象,这个秘密对爸妈来说,会是一个多么巨大的打击,所以现阶段你们一定要对所有人绝对保密。否则万一传到他们耳朵里,后果不堪设想。

今年我就要满34岁了,来自爸妈的压力越来越大,所以写这封信也是向你们求助,让你们帮我拿主意:是应该继续隐瞒下去,还是应该在某个适当的时候向他们坦白?

好,这次就写这么多吧。如果你们愿意,我们三人可以通电话,你们选一个时间,通知我,然后我打给你们。
祝好!

J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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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low is the letter from my sister-in-law:

哥:你好!

邮件已经看到,请你放心,我们会为你保密.

说实话在刚看到你的邮件时,我们有一点惊讶,但没有其他的感觉,说是理解吧,好象还差一点,说什么鄙视吧,没有.没有原因,因为你是我们的哥哥,是和我们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,所以你的一切,包括好的,还是一般人认为的不好的,我们都会支持你,帮助你,任何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解决.

至于你目前的情况,我认为对于父母来讲最好是永远的秘密,因为毕竟他们是传统的老人,我看我们就一起撒一个美丽的谎言,也保存你在他们心中的骄傲,让他们永远还是以你为荣.

最近爸妈都知道我们有邮件的往来,慢慢的我会自然的让他们知道你已经谈恋爱了,那个女孩挺不错,你们挺好,但你们对婚姻的看法和国内不同,你们会考虑晚一点结婚. 那样他们才会放弃给你介绍上海的那个女孩,省省事.

哦,听爸妈说你九月份要回来,到时我们好好聊聊.到时把你的朋友的照片带回来看看,看他帅不帅.忠心的希望你们幸福,快乐,美满.

L.N.

2004.7.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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